孙占利;刘志娟;
法学硕士学位论文是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和解决争议的能力的综合体现,论文写作需要掌握科学的法学分析方法和法学研究方法并区别使用。论文的创新之处包括问题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新及角度新。论文选题要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及专业性,提倡"眼高手低"和"小题大做"。论文的基本布局是提出问题一分析问题一解决问题,具体可分为总分结构和总分总结构。论文提纲中章、节、段的标题采用遵循法律逻辑的"主题词重复法"以拓展思路和确保论文不"跑题"。论文写作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思维和遵守写作规范,避免观点错误和注释、摘要、关键词等不符合规范写作要求的问题。
2016
年
01
期
v.14
;
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法学学位论文质量问题及其教学解决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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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褚宸舸;孙文博;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职业伦理规范经历了初创、体系化和完善三个阶段。在律师职业中,存在职业伦理与大众伦理、社会公共责任与商业主义、忠诚义务与真实义务的伦理冲突。违反律师职业伦理的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维权律师""死磕派律师"等现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尊重法庭和法官等其他法律职业群体。律师要诚实守信,不能将一己之利置于委托人利益之上,也不能为了胜诉,牺牲自己人格和职业的独立性,从事违法违纪行为。为了加强律师职业伦理建设,建议:第一,完善律师职业伦理的运行机制。建立或完善道德激励机制,形成完整的评价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管理和约束,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违法违纪律师的惩戒制度。第二,加强律师职业伦理的教育。从律师队伍的源头上即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站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度,做好执业律师、实习律师队伍的职业伦理教育工作。
2016
年
02
期
v.15
;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研究”(项目编号:14AZD151);;
2015年度西北政法大学教改项目“法治人才的人权素养培育研究”(项目编号:XJY20150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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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沈明敏;
随着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逐步深化、多样,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属性越来越浓,与其他社会科学也越来越呈现出一种水乳交融、互相支撑的关系。为此,掌握并运用其他社会科学对今天的法科生也就是明天的法律人具有重要意义,法学教育在这个过程中理应发挥一个前置性与范导性作用。文章从社会科学融入法学教育的应当性与可行性出发,分析并证成了此一命题。具体而言,在应当性层面,社会科学对当前法学教育中促进法科生理论水平提升以及经由其观照下的实践能力提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可行性层面,法学院老师有能力与意愿教授和法学密切关联的社会科学,法科生也有能力与意愿学。强调社会科学融入法学教育不是对“法学”自身的反动,而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法学及其教育。
2022
年
01
期
v.36
;
司法部2019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重点立项课题“基于裁判逻辑的司法评鉴制度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9SFB10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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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黄进;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应定位在: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应是最基本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划分为"国际型培养模式"与"西部基层培养模式"。该计划在培养机制方面的重要任务是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和探索"国内一海外联合培养机制"。中国政法大学的"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作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学习指导和推进教学方法与考试方法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12
年
01
期
v.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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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吴汉东;刘茂林;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是新时期引领和指导法学教育发展方向的重大战略方针。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这一计划,我们应该对以下四个问题进行探讨:首先,应从专业因素和职业因素角度界定卓越法律人才,并制定法律人才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此基础上确定卓越法律人才的一般标准,进而根据从业要求制定不同种类的卓越法律人才的特殊标准。其次,应将法学教育区分为"培育"与"养成"两个阶段,明确法学教育是以法学专业教育为基础,以法律职业为取向的教育形态,同时区分本、硕、博法学教育的阶段特征及相互衔接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确定各法学院校在国家法学教育体系中的位置。再次,各法学院校应结合各自办学特点和学科特色来找准其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特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形成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本校的办学优势,具有可行性。最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创新培养模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成立"文澜学院"作为本科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的特区和组织载体,借助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构建"文澜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2012
年
01
期
v.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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