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01期
关于建设中国自主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若干思考——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十周年暨北洋法科成立130周年”会议上的报告
徐显明;天津大学法科130年的历史是中国法学教育自主探索的缩影。建设中国自主法治人才培养体系,需要从充分认识“自主”概念出发,强调“主体性”、“本土性”、“创新性”和“包容性”。中国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要坚持以本科为起点的法学教育,不断探索完善法科研究生教育,形成“四性”导向下的中国自主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中国的法学教育要坚持“德法兼修、明法笃行”,始终面向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律职业群体,使法律职业共同体具有相同的知识结构、相同的价值观、相同的伦理要求和相同的成员。
论去中心化的国别法人才培养机制
闫冬;国别法教育属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法学往往是从本国法律的基本框架、基本原则、基本概念等宏观视角切入,再逐步落脚到具体制度的介绍、分析与思考,沿着单中心的总分逻辑来构建学科体系以及培养模式。而国别法是以各国为核心的法律学科,国家的多元化带来了内容的多中心性。因此,国别法的多中心体系与传统单中心法学育人模式之间的差异对构建统合式的学科体系、全覆盖的课程体系、匹配型的师资体系带来巨大挑战。需要指出的是,国别法教学如若将部门法作为抓手汇聚师资力量与构建课程体系,再借助教学形式创新,能够有效突破国别界限和学科界限。故而,国别法人才培养需要直面国别学多中心性的现实,推动分布式教育资源的互通、共享和教育方法的革新,打造扁平化的育人机制。
“一带一路”背景下小语种法治人才培养的现状、困境及完善建议
洪永红;岳淇;全球南方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增长的主引擎。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我国对通晓共建国家语言、熟悉所在国法律体系的应用型、复合型小语种法治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然而,当前我国小语种法治人才培养仍面临诸多挑战,如师资力量薄弱、学科交叉融合深度不足、法学实践平台有限等。为此,我国应完善跨学科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法学+小语种”复合型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小语种法律教材体系建设,并开设相应区域国别法课程;同时,我国应学习和借鉴国外高校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机制,以构建完善的小语种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实的涉外法治人才保障。
我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现状的实证分析与改进探索
韩永红;金好;涉外仲裁人才是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的开展标志着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迈入专门化、精细化阶段。本文基于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的应用型导向、服务性定位和专业性要求之特性,通过对20所高校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考察,归纳出当前我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存在的三个短板:理论与实务融合不足;课程体系专业性不够;培养质量评估标准缺位。对此,建议高校和仲裁实务部门深化以实践为着力点的涉外仲裁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强化国际仲裁项目课程体系的专业性,并建立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标准、招聘标准和评估机制。
以实践为导向的国际仲裁人才协同培养机制研究
王瀚;杨兆杰;在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双重背景下,国际仲裁人才作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的核心支柱,其培养质量关乎我国跨境争议解决能力建设,影响我国在国际法治领域话语权的提升。实践导向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本质要求,协同培养则是破解当前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瓶颈的关键路径。本文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论述,厘清国际仲裁人才培养的实践内涵与内在逻辑;通过深入剖析我国国际仲裁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协同培养的核心研究命题;从主体联动、全流程实践融入视角构建协同培养体系,确立制度保障框架;最后聚焦法律院校这一主阵地,提出具体实施路径。本研究旨在为打造通晓国际规则的国际仲裁人才队伍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助力我国参与全球争议解决体系治理。
为涉外法治人才打造“中国芯”——法理学课程的创新与实践
杨贝;李玥;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已成为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撑,以法理学为代表的法学基础课程教学面临严峻挑战。作为培养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的摇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积极回应国家提出的人才培养需求,并就此展开一系列创新探索。针对传统法理学教学中存在的虚、空、冷问题,法理学教学团队将课程的核心教学目标设定为“为涉外法治人才打造‘中国芯’”,进而提出“营造六度法理空间”的创新理念,即以理论高度、思想深度、知识广度、实践温度、政治态度和评价刻度作为课程建设的基本维度,在教学创新中实现了“内容驱动—方法保障—测评落实”的实践闭环。
涉外刑事法治人才培养的价值诠释与困境纾解
辛佳东;戴羽;涉外刑事法治人才的培养,既有利于在宏观层面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布局,也有利于在中观层面化解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以及在微观层面提升应对复杂疑难涉外刑事案件的能力。然而,当前涉外刑事法治人才培养面临多维困境,包括认知维度上专业概念理解偏差、体系维度上培养模式层次化不足、实践维度上国内外平台支撑作用薄弱以及协同维度上校地联动网络不完善。对此,需澄清“涉外”“刑事”“法治”的概念理解误区,构建“基础—专业—前沿”的三阶培养体系,培育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实习实践平台,打造“校本特色+区域协同”的培养矩阵,从而形成系统化纾解方略,为全面提升我国涉外刑事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有效路径支撑。
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背景下的法律翻译人才培养——以八所政法类“立格联盟”高校为例
付欣;彭琪;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进一步改革开放,我国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大幅增长。其中,法律翻译人才作为涉外法治人才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促进我国涉外法治建设、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鉴于政法类院校在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发挥的作用,本文以国内八所设有英语笔译专业的“立格联盟”院校为研究样本,分析我国法律翻译专业教育与人才培养现状,讨论在法律翻译教学和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完善法律翻译教育与人才培养机制,进而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法律翻译人才,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法学一流课程建设的架构指标论
赵谦;随志浩;法学一流课程建设旨在,于建设中国特色优势学科背景下,从课程体系、方法手段与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为法学专业课程质量水平的提升指明行动方向。所涉架构指标作为一套全面评估准备阶段课程建设成效的标准化评判工具,应立足于一流课程建设的共性要求与法学专业的学科特性,围绕课程目标、课程思政、课程内容、课程资源、课程师资这五类一级指标及其相应的二级指标乃至指标要义具体展开。有必要依托相对清晰、可操作的多维指标体系,为法学一流课程建设过程中教学活动的有序、高效推进乃至法治人才的高质量培养提供前置性的框架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