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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观念、模式与机制
黄进;"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应定位在: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应是最基本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划分为"国际型培养模式"与"西部基层培养模式"。该计划在培养机制方面的重要任务是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和探索"国内一海外联合培养机制"。中国政法大学的"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作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学习指导和推进教学方法与考试方法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数字时代的“新法学”建设研究
杨学科;数字时代之变,催生了法学教育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并存,法学教育改革发展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新法学是数字时代求新应变的法学教育改革,是主动适应数字革命新需求、新挑战的法学教育战略行动,其具有未来法学教育的标志特征:新生、新兴、新型和新觉。在新法学求变的框架设计和实践路径上,应从技术增强型法学教育新理念、"数字法学"学科专业的新结构、法学人才"软技能"知识体系、技术强化学习的法学教学方式、分层次分期进行新法学建设方面入手。但需要注意的是,新法学的本质是"法","新"是特质,"新法学"是方向,不能简单地用"新法学"替代"旧法学",不能为新而新、舍本逐末遮蔽新法学中"法"这一安身立本的本质。
大数据时代的法学教育及其变革
冯果;大数据时代的"大数据"已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指代(如当前风行的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其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代称,是人类发展与社会关系因应调整的一次全面审视。大数据正日益深刻地影响着各行各业的发展,法学教育亦不能例外。当前传统的法学教育难以满足大数据时代的社会需求,需要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评价及课堂组织等多方位的变革。
人工智能对法律职业的影响与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贾引狮;当前,人工智能已广泛应用于法律行业。借助智能辅助量刑系统和智慧检务系统,法官和检察官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借助大数据技术,律师可更好地管理客户的法律风险。但是,人工智能将替代部分法律人的工作,为未来法科学生从事法律职业投下了阴影。人工智能趋势下,当前"学校+实务部门"培养模式和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需要适当调整,法科学生要重视对科技的应用;当前偏重法学知识传授的教育理念需要反思,应更重视法科学生的法律技能训练;当前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也要让位于个性化学习方式。为适应人工智能时代,法学院校必须重视法科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采取与人工智能相符的法学教学模式,开设相关课程及研究,教师要学会与人工智能合作并重视法科学生法律人格的塑造。
论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教育新挑战、新机遇和新模式
杨学科;人工智能技术的日渐成熟,正在给法学领域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法律职业生态、法律实践样态、法学教育生态都有新变化。人工智能时代,法学院的当务之急在于能否抓住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教育新机遇,新的发展机遇包括借力人工智慧、借势智能释放技术、法学教育实力版图弯道超车、重新洗牌的可能。人工智能的法学教育"融合",将表征着不同的法学教育模式,不可避免地创新着未来的新学习模式:技术强化学习和强化技术学习。
适应新时代新要求 建设“新法科”“新法学”
杨宗科;建设"新法科""新法学"是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客观需要,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迫切要求,是一场正在兴起的法学教育领域"革命",已逐渐成为新时代的基本共识。建设"新法科"的基本内涵就是构建适应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的新的学科体系、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教育体系、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一体育人、共同育人的资源体系,以及法科生生源、培养目标、教学内容、课程模式、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模式的更新等。建设"新法学"强调传统法学研究内容、研究范式、研究思维、研究方法的更新,意味着新的法学研究体系化建设的达成,主要内涵包括构建面向新法治建设历史使命的法学知识体系、体现新的指导思想的法学学术体系、面向世界的法学话语体系等。近年来西北政法大学在建设"新法科""新法学"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创新,通过构建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新模式,研讨法学研究新范式新内容,适应新时代新要求。
论AI与法学教育耦合赋能的动因、范式及进路
刘蓓;AI正在强势崛起赋能法学教育发展,新技术正在催生法学教育新业态。同时,法学教育也在逆向为AI的全面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人才供给。AI与法学教育耦合赋能的动因、范式及进路等跨域问题的研究将有益于二者耦合赋能的双赢局面铺开。首先,AI与法学教育耦合赋能具备宏观上的统合发展动因、微观上的双赢发展动因,所以AI与法学教育的融合互动成为必然。其次,AI与法学教育耦合赋能的范式与传统法学教育范式产生诸多差异,具有"跨学科与专业式""多维嵌入式""个性式"特点,为AI与法学教育耦合赋能的进路指明了基本方向。最后,二者耦合赋能的进路上可细致以人工智能法学的多环节为路线进行可操作化建议。当然,AI为教育教学的变革创造了无限可能的同时也可能带来负面现代性危机,加速人的工具理性回流,所以也要时刻警惕陷入唯技术论的陷阱。
中国法学教育70年:发展历程、问题反思和未来展望
李其瑞;冯飞飞;回顾中国法学教育70年历程,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法学教育从数量到质量的跨越式发展,培养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法学人才培养体系。但我国法学教育在法学实践教育、跨学科领域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及国际型涉外人才培养等方面仍存在比较明显的不足。因此,我国法学教育需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教育教学模式,加强学科之间的交流与融合,着力推进法律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探索国际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国际化培养略论
邓瑞平;唐海涛;全球化过程中法律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加强,对各国法学教育和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与世界各国、国际组织的交往与合作日益频繁,国内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和境外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的力度不断加大,纷繁复杂的涉外或国际事务不断增多,国家迫切需要大量的国际化培养程度高、具有国际视野、外语水平高和专业素养好的卓越涉外法律人才。针对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要培养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必须坚持国际化的办学理念,走国际化培养之路,明确国际化培养的总体目标和不同层次涉外法律人才国际化培养的具体目标,建立前瞻性的、科学合理的、开放性的教育教学体系,实施国际先进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培养过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国际化培养评估机制。
人工智能时代法律人才培养的新起点、新理念与新方案
张建文;潘林青;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嵌入现代教育体系的过程中,法学教育亟须在新的政策背景下进行供给侧改革。一方面,人工智能为法学教育带来了知识困境与就业困局;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为法律人才创造了多元需求、契合了其成长特质并牵引了其结构升级。面向人工智能时代,法学院校应在理念层面确立法律价值权衡的核心地位、绘就数字人文的范式愿景、强化融合型法律人才的关键角色。在此基础上,法学院校还应在方案层面贯通"传统+现代"的教学路径、锻造"智能+法治"的特色平台、形塑"法律硕士+跨学科"的人才格局、依托"法律+科技"的专业课程,从而回应国家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顶层设计并最终推动我国法学教育与迭代科技的包容性协同发展。